安康学院江北校区图书馆面向社会读者开放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1-06|发布人:图书馆

    按照安康市与我校共建江北校区图书馆的相关文件精神,为充分发挥高校图书馆的社会服务功能,进一步深化校地合作,促进全民阅读养成,为构建学习型社会助推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,我校江北校区图书馆自2020年11月9日起将面向社会公众逐步开放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    一、读者证办理时间及地点

    1.办证时间:每周二、周四(8:30—11:30;14:30—17:30),其它时段概不受理。

    2.办证地点:安康学院江北校区图书馆二楼大厅服务台。

    二、服务内容及借阅权限

    1.服务内容:图书借阅、报刊阅览、信息咨询、阅读推广等。

    2.借阅权限:每证每次限借图书二册,借期30天;图书借阅期满,可续借一次,续期30天;寒暑假借期自动顺延。

    三、读者证办理须知

    1.办证条件:6岁以上安康市居民,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(身份证、户口簿、驾驶证、军人证、护照)均可办理读者证,未成年人应由监护人陪同办理。

    2.文献保证金及办证工本费:每位读者办理读者证需交纳文献保证金200元,首次办理读者证需交纳制作成本工本费13元,市级及以上劳模、优秀教师免收工本费,证卡遗失补办缴纳工本费20元。文献保证金由图书馆代收,定期上交学校计财处统一管理。退证时,读者凭借收据由学校退还文献保证金。

    3.读者证有效期:读者证有效期为二年(含学校寒暑假),期满需续办者,持读者证在图书馆服务台办理续证手续,押金自动转入下一期。

    4.读者证办理流程:

    (1)填写《社会读者借阅证申请表》(见附件2),将填好的《申请表》连同本人有效证件和1寸免冠电子照片交服务台工作人员。

    (2)服务台工作人员审核、登记相关信息,退回有效证件;读者缴纳文献保证金和读者证工本费,并领取收据。

    (3)工作人员开通借阅权限,发放读者证。

    四、注意事项

    1.受新冠疫情影响,社会读者进入校园需出示本人陕西健康码“绿码”、有效证件、读者证(不含首次办证),在校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。为避免交通安全隐患,校外人员车辆不得进入校园。进入图书馆时需刷卡(首次办证出示本人陕西健康码“绿码”和有效证件),6—8岁少儿入馆需由家长陪同并保持安静,严禁儿童在馆内嬉戏打闹、扰乱秩序。

    2.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第四十四条、五十三条、五十四条相关规定,持证人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规定,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,如有违反,将停止为其提供服务;情节严重者,报公安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
    3.社会读者要爱护图书馆的文献资料和设施设备,阅览和所借图书不得有撕页、折页、污损、勾划、书写等现象,不得乱丢乱放图书。未办理外借手续前不得将图书带出书库,违者按图书馆有关制度处罚。

    4.学校寒暑假、学生期末复习备考、重大校园活动、因故封闭或限制进出校门期间,将暂停接待社会读者,届时图书馆将通过图书馆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前公告,遇暂停服务期间还书,请电话联系图书馆或在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留言。

    5.未尽事宜按照《安康学院江北校区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 (试行)》和安康学院图书馆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。


    附件:1.安康学院江北校区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(试行)

    2.安康学院江北图书馆社会读者借阅证申请表

    3.安康学院江北图书馆社会读者证挂失登记表



安康学院图书馆    

2020年1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