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江北校区图书馆研讨室开放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11-20|发布人:

各位读者:
    为满足广大师生对独立研讨空间的需求,江北校区图书馆设立了用于学习、交流的小型研讨室,供全校师生使用。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使用对象
    本校教职工及全日制学生
    二、研讨室地点
    江北校区图书馆一层
    房间号: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
    三、开放时间
    周一至周五、周日:9:00—21:00,周六9:00—17:00(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)。
    四、使用范围
    研讨室仅对专题学术研讨、课题研究、课程讨论、教学辅导等提供支持,自习、娱乐及商业活动等不在使用范畴之内。
    五、申请及使用办法
    1.申请条件:4人以上的研讨小组方可申请使用,每个研讨小组每次只能预约一间研讨室。研讨室每次使用时间不超过4小时。
    2.申请办法:申请人需持本人校园一卡通至少提前1天到图书馆二层大厅服务台提出预约申请,填写《安康学院图书馆研讨室使用申请表》,学生预约登记需经所在学院学工办主任或辅导员签名同意方可申请。
    3.办理使用手续:申请成功后,申请者须持《安康学院图书馆研讨室使用申请表》提前10分钟到服务台抵押本人校园卡领取钥匙。超过预订使用时间30分钟未办理使用手续者,取消预约资格。如活动改期或取消,应提前告知,以便分配给其他读者使用。
    4.办理归还手续:研讨室使用完毕,使用者严格按照要求恢复室内布局,并通知工作人员,办理归还手续。工作人员检查完毕后,返还校园卡。
    5.每次使用研讨室最长不可超过4个小时。超过时限应优先满足同一时间其他预约同学的需求,有空余资源方可续用,续用时间不超过30分钟。当研讨室资源紧张时,除按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以外,优先安排学院教师申请。
    六、注意事项
    1.读者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,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,如有遗失读者自行承担责任。
    2.研讨室仅作为读者进行学术研讨、学业讨论之用,日常学习及其他活动不在使用范畴之列,严禁在室内进行任何商业活动、非法活动及其他用途。申请者本人应实际参与研讨、报告,不得将空间转让或与他人交换。由此引起的违法违纪事件,申请者承当同等责任。
    3.使用电脑、电视、投影仪等电器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安全使用规则操作,注意用电安全。如遇设施故障,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,勿擅自处理。
    4.读者应自觉维护室内环境卫生,遵守学校及图书馆相关规定,保证研究室内各项物品完好,如有损坏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    5.如若发现不当行为,图书馆有权中止研讨间使用,并在一学期内不受理申请者及相关责任人研讨间申请。
    6.本规定解释权归图书馆。

图书馆    
2019年11月16日